中国-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友好协会
与危地马拉中国友好协会关于派遣汉语教师
的谅解备忘录
一 、合作框架
为支持危地马拉中国友好协会开展汉语教学,更好地促进双方教育、文化的交流,在中国国家汉办/孔子学院总部的协助下,中国-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友好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拉友协”)同意向危地马拉派遣两名汉语教师。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二 、双方职责
中方具体责任与义务:
1、 根据危地马拉中国友好协会的具体要求,推荐赴危教授汉语的教师,教学时间自2012年7月起至2013年7月共12个月;
2、 保证教师按照校方开学时间如期到任;
3、 负担两名教师的国际旅费;
4、 按照规定支付两名教师的工资;
5、 提供教师用书;
6、 安排学生参加汉语考试。
危方的具体责任与义务:
7、 提供授课日当天的午餐;
8、 提供教师任教期间住房,每位教师住房面积不低于60-80平方米,要求有独立厨房和卫生设施;
9、 提供在危期间的国内交通和旅费;
10、 为教师在危期间参与当地的文化、旅游、艺术和音乐类社会活动提供便利;
11、 按照校方关于正常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规定为中国教师推荐可靠、优质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;
12、 为教师提供开展教学活动所必需的适当办公场所、培训和设备;
13、 保证中方教师享有与本校其他教师相同的权利和义务;
14、 为中方教师出具邀请函并协助其办理签证手续;
15、 保障中方教师的权益和安全,如有突发事件,须维护教师各项权益,保护中方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并提供无条件帮助。
三 、职位描述和要求(由危方填写)
1、 教师要求:
1)拥有中方或拉美、西班牙相关机构颁发的西班牙语证书(通过口试和笔试);
2)60岁以下成年人;
3)具有敬业精神,能以热情、认真的态度教授现代汉语,注重提高自身的西班牙语,并能接受来自危地马拉学生、老师和专业人士对教学反馈;
2、 教学对象:
1)危地马拉乡村镇学校7-17岁的青少年;
2)不同学位和专业的大学生、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士;
3)任何对中国文化和汉语感兴趣的人士;
3、 工作时间:每人每周工作 5-5天半、课时为不超过22小时;
4、 根据本协议,教师由危地马拉中国友好协会统一管理,并按其在指定的地点按照规定日程授课;
5、 教师需提供如下基本资历:
1)西班牙语口、笔资格证
2)体检证明
3)简历
四、条款时效
本谅解备忘录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两年。
五、关于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
本谅解备忘录的达成、签署、有效性、解释和履行均应受已颁布的中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。
双方如因本谅解备忘录发生争议,应由双方协商解决;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争议、纠纷或者权利主张进行协商之后的九十(90)日内,双方未能解决该等争议、纠纷或权利主张,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未获解决的争议、纠纷或权利主张提交仲裁解决。仲裁应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下称“贸仲”)根据贸仲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。仲裁语言为中文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任何仲裁费用(包括律师费)应由仲裁败诉一方承担,或者以仲裁庭决定的方式承担。
六、关于修订
协议条款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,并于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;
七、官方语言
本协议由中、英两种文字写成,具有同等效力。
八、副本
本协议可有多个副本,每一份皆可被视作原始版本,但所有版本构成的均为唯一、相同的协议,只有当各方协议人签署并交换至另一方时方可生效。
本谅解备忘录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。
王宏强 |
胡里奥 梅内塞斯 |
中国-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友好协会秘书长 |
危地马拉中国友好协会主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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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卡多 塞利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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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地马拉中国友好协会秘书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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